各县(市、区)工信局,平凉工业园区经贸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91号)精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崛起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方式、数量
(一)支持方向(详见附件1)
1.工业转型升级专项。
项目类重点支持:传统产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原材料产业链延伸、技术改造、转型升级项目;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陇药加工、医用防护、医疗器械制造及相关产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中高端食品、轻纺类产品及智能健康类产品制造等重大项目;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延伸、转型升级项目;清洁生产产业、工业节能、省级工业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试点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爆及安全应急产业;产业扶贫项目等。
奖励类重点支持:陇药大品种大品牌奖励;首台套重大保险补偿;《甘肃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及工业节水型企业;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励;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规下转规上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优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奖励;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等。
2.数据信息发展专项。
项目类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项目(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垂直应用项目);数据中心关键技术融合应用项目;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公益类、公共服务类重大项目;电子信息制造业及产业链延伸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三化”改造系统解决方案);工控系统自主安全可靠类项目;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项目;信息化扶贫项目等。
奖励类重点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省级行业技术中心奖励;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奖励;《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发展措施》规定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3.重点项目前期费。根据省厅通知,原则上只用于省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省级重大前期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奖励方式仅限于省上根据相关认定管理办法评审认定的项目。其他项目采取贷款贴息为主、补助为辅的方式。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项目,原则上按企业项目年度贷款利息给予一次性贴息;采取补助方式支持项目,原则上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贴息资金只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利息。重点项目前期费补助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可研、设计等费用。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的购置更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和种源费(限中药材领域)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用项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三)支持数量
1.根据省厅通知,重大项目支持数量(不包括奖励和扶贫项目)全省控制在60个左右。
2.产业扶贫资金根据县区上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对未脱贫的深度贫困县及重点支持的贫困县,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二、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针对项目类支持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共性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平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良好,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2.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技术、工艺水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项目须在平凉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备案、核准以及土地、环评、规划等手续齐全。
(二)申报项目要求
1.拟支持的竞争性领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技术创新、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陇药、节能节水减排、安全生产改造提升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扶贫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限额由市州自行确定)
2.对2016-2019年省上专项资金和国家专项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3.对以前年度专项资金支持过,但项目未按进度如期完工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
4.以往审计发现项目资金申报或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现象企业所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
5.以往绩效评价发现支持项目投入、产出、效果不明显,绩效低下的企业申报项目不予支持。
6.所推荐上报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原则上必须列入全市工业投资导向计划。
(三)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重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达到可研深度,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见附件3-1)。
2.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3-1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可以简化,侧重对扶贫效果的阐述。
3.重点项目前期费项目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3-2)。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属企业和中央在平单位项目通过县(市、区)工信局统一申报。
2.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精神,所有专项资金都要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绩效目标和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县(市、区)工信局要把好项目审核关,对上年度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区,项目数量和额度原则上予以压减,对本年度项目前期进展缓慢,预期绩效不理想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
3.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信部门。请各县(市、区)工信局加大项目审核力度,对不合规、不真实、不可行、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推荐,并于 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责任清单,一式4份,附电子版,详见附件2、3、4)报市工信局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 4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项目送产业合作科汇总。
附件:1.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方向及联系方式
3.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