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  

平教规办〔2020〕05号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教研所)、市直各学校教研室:

  按照平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及成果鉴定管理办法>与<平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的通知》(平市教研〔2018〕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2020年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普通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集中鉴定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2018年、2019年批准立项的研究期限为1年的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2017年批准立项的研究期限为2年的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2019年基础教育教学各学段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与研究成果;2019年中小学课堂教学(优质课)竞赛暨课堂教学改革发展研讨活动各学科评委组研究成果。

  4.全市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和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5.国家、部委及其他有关厅局有关教育教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课题,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须有正式批复函件),其阶段性成果可申请参加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

  二、鉴定与报送要求

  (一)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要求

  报送鉴定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2019年基础教育教学各学段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与研究成果;2019年中小学课堂教学(优质课)竞赛暨课堂教学改革发展研讨活动各学科评委组研究成果)均须填写《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见附件1,并按要求装订在平凉市教育科学XX年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册)。鉴定材料须按平凉市教育科研市级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须为原件,并经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教研所)鉴定复审与签字盖章,其余材料均为复印件(见附件2)装订成一册,便于分类、检阅和复审、终审。

  各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教研所)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装订成册的材料经县(市、区)复审结束后统一报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收个人报送。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报送鉴定

  报送鉴定的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须填写报送《平凉市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鉴定相关表格》(见附件5)1份。鉴定材料1份(复印件1份),将鉴定材料的复印件按要求(附件2)装订成一册,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

  各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教研所)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其余材料按要求装订成一册,经县(市、区)复审结束后统一报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收个人报送。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单位初审、县(市、区)复审鉴定

  申报鉴定结题的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经所在单位初审后上交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教研所);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组织专家分学科(学段)按照《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与成果鉴定评审参照指标(修订版)》的指标体系与赋分要求进行复审,并按学科(学段)量化排序。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复审鉴定结果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教研所)复审结束后将复审结果以文件形式统一报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填报表统一按照《平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鉴定结题复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并报送电子版和文字版(加盖公章)。“其它参与成员”必须按承担研究任务的多少排序并与《鉴定申请•审批书》中署名顺序相符。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市级终审鉴定

  1.终审鉴定。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教研所)上报的鉴定结题课题评审材料、复审结果进行终审。

  2.变更事宜。根据《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及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平凉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经立项,无特殊原因研究人员不得变更。确因课题参与人员因事因病等特殊原因和主持人所在单位教研工作需要而确需变更的,按照以下申请与审批程序进行。

  (1)变更主体。课题主持人不得更换,凡课题主持人因故不能参与研究的课题,视为撤项,不再参与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课题第一参与人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原第一参与人因调离主持人所在单位、因事因病、退休离职等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参与课题研究的,首先由第二参与人递增为第一参与人。如原课题研究人员不能或不愿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由课题主持人遴选具备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参与人。

  (2)变更程序。第一、课题主持人提交第一参与人变更申请书。变更参与人申请需说明原第一参与人放弃承担课题研究主要任务的原因;拟递补第一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单位、任教学科、与本课题研究的关联程度、是否具备承担本课题研究主要任务的能力。递补第一参与人从教专业和学段必须与本课题研究范围、研究内容、原研究人员相同或相近,跨学段、跨学科和单位跨度过大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由主持人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第二、课题原第一参与人放弃主要研究申请材料。由原第一参与人提交放弃主要研究事由的书面申请材料,经由课题主持人同意,原第一参与人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第三、变更后第一参与人承担课题研究主要任务申请。由变更后的第一参与人提交申请,说明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单位、任教学段学科、自身工作与本课题的关联程度(自己从教专业和学段必须与本课题研究范围、研究内容、原研究人员相同或相近)、是否具备承担本课题研究主要任务的能力。承诺在本课题研究期间做出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于本课题直接相关的研究论文、组织成果汇集、承担撰写研究报告、开展行动研究等。经由变更后的第一参与人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第四、原课题其他参与人对变更第一参与人的意见。变更后的第一参与人如不是原课题参与人员,须有原课题其他参与人不能递增为第一参与人的证明材料。第四、填写《平凉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人员变更申请表》,由申报单位初审同意,所在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教研所)详细审核,加注意见并签名盖章后提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待课题结题鉴定时由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工作委员会审查。

  课题其他研究人员增减须有课题主持人按照第一参与人变更相同的程序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平凉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人员变更申请表》,经由所在单位初审同意,所在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教研所)详细审核,加注意见并签名盖章后提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待课题结题鉴定时由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工作委员会审查。

  (3)变更时间。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人员变更须在当年课题中期检查评审前完成。课题研究人员变更材料在各县(市、区)在上报规划课题中期评审材料时一并上报。市级兼职教研员专项规划课题、义务教育国家统编教材教学实践与研究专项课题、基于课内外衔接的单元主题阅读教学实践与研究专项课题研究人员一律不得变更。

  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审结束后,所有课题一律不再受理研究人员变更事宜,课题结题鉴定时,凡未经审批临时变更研究人员的均视为撤项课题,不予鉴定。对于伪造相关申报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一经查出,取消五年内个人申报、鉴定课题的资格。未经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教研所)调查审核、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私自调整课题负责人和第一参与人的课题,按撤项处理,不予鉴定。

  6.鉴定与推广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及成果鉴定管理办法>与<平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的通知》(平市教研〔2018〕5号)的规定,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鉴定评审与成果推广不收任何费用,所需费用在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经费中列支。

  三、材料报送时间

  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鉴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樊刚灵       联系电话:0933-8213589

  邮箱:865041384@qq.com

  

    附件:

  1.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平凉市2020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3.平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鉴定结题复审结果汇总表(县区统一汇总录入)

  4.平凉市2020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鉴定学科编号填写方式

  5.平凉市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鉴定相关表格

  

 

                            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