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科发〔2021〕19号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高校院所、有关企业:

  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根据《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构建“五大产业”体系为重点,围绕全产业链培育,集中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突出科技创新在新技术开发应用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我市煤电化冶、智能光电、红牛、苹果、文化旅游等产业领域,支持骨干企业建立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突破并解决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原创技术研究,转化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不同层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和科技人才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科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即“B”类项目同适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不同发展阶段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重点支持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重大新产品、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集成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倾斜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

  (二)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围绕行业、企业、区域技术创新活动的需求,加强政策引导,为各类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等活动提供支持。

  (三)民生科技计划:以密切联系群众解决民生需求为根本宗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各类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同时支持由科技特派员牵头,依托法人实体,建设一批提供技术示范、成果转化、技能培训等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围绕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开展集成和示范应用。

  (四)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计划重点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创新中心、科普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基地建设,优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区域创新资源共享,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和能力提升,为企业和科研院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条件保障,加快创新型平凉建设进程。

  (五)软科学支持专项:重点支持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人才激励办法、科研诚信和科研绩效评价、科技支撑生态产业发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区块链技术研发及应用、科普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管理和疾病诊疗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性研究成果。

  (六)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突出改善科技部门基础条件和科技创新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开展科技培训,加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和基层科技服务能力。该专项不组织专家评审,不做普惠性安排。

  (七)自筹资金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绩效考核,不安排支持经费。自筹资金项目立项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总数的50%。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组织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平凉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的企业,市、县(市、区)相关科研事业单位,驻平省属相关科研事业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且限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紧密结合平凉市主要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技术处于国内或省内先进以上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4.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5.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的项目,须提供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初设等审批文件(含批复、核准、备案)。

  6.符合申报项目支持领域的其他申报条件。

  7.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扶持: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促进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技术或产品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二)申请形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可通过平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pingliang.gov.cn/)通知公告一栏下载;上报的材料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有关附件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填报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请书》及项目申报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于邮箱553450773@qq.com。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列计划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超过58周岁或跨行业申报的项目。

  2.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继续申报的新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新申报项目。

  3.无专利或成果(动植物新品种认定、技术转移合同、技术标准、软件登记证书、临床批件等),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4.同一项目在不同科技计划类别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5.列入政策类奖补事项的项目,另行组织。

  四、申报说明

  (一)市直企业、科研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后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县(市、区)所属企业、科研事业单位项目申报资料由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审核推荐,加盖意见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驻平省属相关科研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受理时间:本年度市列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5月31日前受理结束。

  (三)项目库建立:受理科室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及时进行考察和审查,对符合指南条件和通知要求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对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适时从项目库提取进行评审,今年首批项目初步计划将于6月初评审。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及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项目主持人要围绕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及方向,科学撰写申报材料,项目研究内容须具有创新性、目标任务要明确,经费预算要合理,配套经费要有保障,项目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凡不能启动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推荐项目筛选论证工作,严把推荐关。

  (二)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附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科研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由企业、科研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各方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项目经费分配使用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

  (5)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成果鉴定登记证书、动植物新品种认定证书、技术转移合同、技术标准、软件登记证书、临床批件等复印件有效);

  (6)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复印件有效)。

  (三)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负责受理,并负责相关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

  联系人:徐艳红、白莉娟    联系电话:0933-5969285

  邮  箱:553450773@qq.com

  说明:各类计划项目请书(“B”类项目在申报书首页右上角注明B类项目)和项目申报表均在相关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附件: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平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