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省、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做好省、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考核、管理工作,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工信厅《关于印发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96)、《平凉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平人社通〔2018425号)等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市工信、市财政局决定对历年已认定的省、市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2020年新申报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市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生产加工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标准: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提供就业岗位100人以上;

    2.商贸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标准:入驻企业不少于30家,吸纳就业150人以上;

    3.楼宇型孵化基地(园区)标准:多层写字楼,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可容纳入驻孵化对象不少于25家;

    4.门面型创业孵化基地标准:至少15个以上相连的独立门面集中组成,每个门面不少于8平方米;

    5.农业种植养殖型孵化基地(园区)标准:总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带动就业不少于100人。

(二)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包括基地(园区)建设基本情况、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团队情况、创业服务情况(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入孵创业实体情况、带动就业人员数量、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2.《平凉市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申请表》。

3.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相关资质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房地产证明等。

4.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服务人员名册。

5.基地(园区)入孵创业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其吸纳就业人员名册。

6.入孵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复印件,10户(含)以上入孵协议(合同)复印件。

7.创业导师聘书复印件,简介及开展创业指导情况。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市、县人社局留存一份,申报企业留存一份。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请于5月25日前,将申报市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资料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四)申报数量

为提质增效,保证孵化基地质量,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进行认定,各县(市、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

     历年已认定孵化基地考核

    1.考核内容

    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基地管理、服务功能、孵化效果、创业活动开展、经济效益、历年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2.考核对象

历年已认定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详见附件1)

3.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初步定在6月上旬,具体时间及人员分组另行通知。

  、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提前通知相关基地,做好相关资料、数据准备,配合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2.评估采取现场察看、查阅档案资料进行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

   3.考核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强化自身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平凉市人社局   8211627

崆峒区人社局   8231878

泾川县人社局   5939557

灵台县人社局   3622306

崇信县人社局   6102355

华亭市人社局   7724113

庄浪县人社局   6610586

静宁县人社局   5922898

 

附件:1.拟考核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

2.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考核表

3.平凉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4.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申报材料真实性证明

6.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申请表

7.专职工作人员情况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  

                    平 凉 市 财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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