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重点

2020年度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以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目标,开展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和推动作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重点支持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程、专利导航工程、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专利资助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甘肃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及在甘肃省注册,并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分支机构等单位。

2.申报项目需符合《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和本指南确定的相关要求。

3.申报项目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保证绩效目标符合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4.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团队需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条件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单位经营和管理状况良好

5.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6.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类别间重复申报。

7.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专利资助等政策类奖补项目,另行组织。

8.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项目主管部门将根据需要,统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查新查重,并对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企业、个人信用等信息进行核查(无需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报告),核查结果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类别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有关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2020年度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项目、专利导航试点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项目、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五类。

(一)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项目

1.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研究

1重点研究方向

①“十四五”甘肃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重点任务研究。要求设置符合甘肃省情的“十四五”指标体系,设置差异化发展任务、工作重点和评价体系。

 

 

②新时代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制定的重点方向和任务研究。要求设置符合甘肃省情的新时代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的重点任务、方向,探索研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具体实施途径和方法,合理规划发展路径,细化落实具体任务。

③甘肃省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研究。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形成《甘肃省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研究》课题报告,并在课题报告基础上形成《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研究。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形成《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研究》课题报告,并在课题报告基础上形成《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知识产权保护绩效指标研究。要求形成可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的相关指标及评价计算方法。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工作研究。要求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专利、商标侵权损害评估方法。

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相关问题研究。要求围绕十大绿色生态产业,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制度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模式研究,实现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具体政策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形成符合省情、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甘肃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研究。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部署安排,研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相关问题,参考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探索研究符合甘肃省情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平台或网络建设,用以服务甘肃省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交流。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工作专业人才和研究团队须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具备较高的知识产权理论、政策水平或实践经验

3)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该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项目执行期间,申报单位需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求,围绕项目重点研究方向,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完成重点研究方向中的相关要求,并形成3万字以上的课题研究报告以及3千字以内的成果摘要等理论研究成果

(项目申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0931-8533556

2.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支持范围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社会治理,培育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2)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培育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省内仲裁委员会,且具有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业务的基本条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培育项目的申报单位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条件,有条件聘任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3)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分别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①仲裁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业务,设立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制定工作规范,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

②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制定工作规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业务并积极对接行政、司法部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项目申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0931-8533529  8533561)

3.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程

1)支持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部署安排,支持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建设工作。

2)申报主体

2019年新认定的甘肃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3)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该项目执行时间为2年,项目执行期间,申报单位需按照《甘肃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要求,完成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相关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打造一支能熟练开展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制定较为明确、合理的课程计划,在核实的年级定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学生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等。

(项目申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0931-8533599)

(二)专利导航试点项目

根据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工作任务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推进专利导航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市监发[2020]131号)的有关要求,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作。

1.支持范围

2020年度重点支持在我省十大生态产业的先进制造、中医中药产业中开展产业专利导航。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与有实际需求的省级以上园区、产业集聚区或产业协会达成合作协议,共同确定申报技术领域(优先支持与省级以上园区达成合作协议)。申报单位应在甘肃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至少拥有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2人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中,与1家(含)以上有实际需求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企业应属同一产业链,每家企业需确定一名高管参加立项申请、研讨交流、项目验收等活动。

3.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该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期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承担本项目的单位通过对所涉产业国内外专利信息分析,为所涉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科研项目立项、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营销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以下相应任务:

1)分析产业发展现状 分析相关技术领域全球、我国、我省产业整体态势,梳理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找准产业发展定位,了解省级以上园区、产业集聚区或产业协会需求,确定专利导航分析的边界和需求,形成产业分析报告。

2)建立专题数据库 根据本项目相关技术领域检索到的专利及非专利文献,建立专利导航分析数据库及数据库检索工具,并向合作单位和相关技术领域企业提供至少三年的数据更新升级服务。

3)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 结合本项目相关技术领域国内外专利的整体分布、各分支技术领域的专利分布、专利权人及专利状况分析,研究该技术领域的国际与国内技术路线和方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判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开展重点产品开发、布局、运营策略研究。

4)开展研讨交流项目承担单位应联合合作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根据合作单位需求召开产业专利导航交流研讨会,广泛邀请省内同行业企业参加,交流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产业发展态势、最新技术成果、专利布局重点和侵权风险点并听取产业专利导航的意见建议,形成交流研讨纪要。

5)完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对产业创新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形成相对细化的产业发展、创新驱动、专利布局导向目录,绘制产业专利导航图谱集,向园区、产业集聚区提供基于专利导航分析的招商引智建议,形成3万字以上的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及3千字以内的成果摘要。

6)导航分析报告发布推介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完成后,应联合合作单位及时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园区或产业协会以及我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召开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发布推介会,发布分析结果,免费向参会单位提供分析报告和相应专利数据库。

7)推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应用项目承担单位应推动合作单位出台或完善基于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的创新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招商目录或工作计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和企业创新资源配置完善创新路径和专利布局。

(项目申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0931-8533597)

(三)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项目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要求,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支持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转化实施对支撑我省产业和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引导帮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在主要技术领域培育、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

1.支持范围

项目支持的产业属于《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甘政发〔2018〕17号)中重点支持的十大生态产业。优先支持具有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关键技术领域。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拥有培育转化项目所涉及产业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件(含)以上;
    3)申报单位年知识产权投入经费占研发投入的2%以上并稳步增长,专利产品收入占总营收入比重逐年提升。

4)高校院所及社会组织申报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与企业合作开展高价值专利成果转移转化的基础条件或平台。

5)申报单位需配套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自筹经费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需制定明确的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新增税收等指标。

7)申报项目所实施转化的高价值专利,应是专利技术竞争力强、专利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专利权利稳定,对推动企业发展或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技术。转化实施后新培育的预期专利成果应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该项目执行时间为2年,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方案和实施计划;

2)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规范和制度。

3)建立并运行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专利市场化运行制度

4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建立并运行全方位的高价值专利保护和预警制度

主要完成以下绩效目标:

1创造高价值专利(申请)。在项目实施期内,产出一批高价值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新增专利申请3件以上(含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至少1件)。

2实现专利市场价值。在项目实施期内,依托高价值专利的转化运用,完成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新增税收等指标。

(项目申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0931-8533556)

(四)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

1.支持范围

1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建设项目。支持省内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围绕我省特色产业、传统产业和民族产业等具有扶贫带动性强、惠及农民多的产品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为地方申报地理标志提供技术支撑,形成“挖掘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的阶梯式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申报模式,引导全省各地申报、注册地理标志

2地理标志专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吸收省内农林牧和手工艺,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专家建立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库。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专项培训,在市州和县区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运用制度和规则的实务型人才。

3)全省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有序开展地理标志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地理标志申报方起草具有体现产品质量特色,规范生产技术,严格质量控制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草案),加快制修订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步伐进一步完善我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

4)中药材地理标志推广与运用项目。当归、党参、黄芪、大黄、甘草、枸杞、板蓝根、柴胡、红芪、半夏等10个大宗道地药材甘南州藏药为重点,加强甘肃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报、注册,扩大中药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量,组织开展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活动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本领域内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科学研究、生产加工、经营管理、法律服务、检验监督等方面工作;从事中药材领域相关工作,熟悉标准化工作。

3.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1)研究分析省特色优势产品状况。围绕我省特色产业、传统产业和民族产业等具有扶贫带动性强、惠及农民多的产品进行分析研究,在全省开展产品摸底调查,建立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通过产品检测、实地调研等方式,分析我省特色优势产品的质量特征和人文特征,形成5个以上产品的质量技术及产业发展分析报告,提供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技术咨询服务10次以上,帮助、引导各地申报、注册地理标志。

2)向全省征集业、业、畜牧业、中药材、手工艺方面专家,以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专家建立30人以上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库。面向地方、企业、全省各级地理标志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专项业务培训2次以上。

3)全省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为全省地理标志申报提供标准制修订服务,帮助地理标志申报方起草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草案5项以上,参与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制修订5项以上

4开展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和产品推广。组织申报2个以上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推广中药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为符合要求的中药材生产企业提供专用标志使用推广及产品检测服务,新增10家以上专用标志使用企业。通过制作宣传短视频、编撰宣传册、参加大型展会、参与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我省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项目申报咨询: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处0931-8533185)

(五)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1.支持范围

贯彻落实《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兰州高新区为辐射点,每年引进10-1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兰州高新区,2-3年内集聚服务机构达到30家,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并争取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支持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省知识产权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或开展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统计析等工作,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或联盟,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建立规范化管理模式,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

2.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人员6人以上(含6人),或执业专利代理师2人以上(含2人)。

2)连续2年以上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3.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该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3次以上、举办30人以上规模知识产权培训等服务2次以上、知识产权营业务收入20万元以上等。

(项目申报咨询: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处  0931-8533225)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根据《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2020年度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按8月12日前在甘肃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

项目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在甘肃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cqj.gskeju.cn)上运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甘肃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2.初审推荐。

按项目申报单位的属地关系进行初审推荐,即由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初审和推荐。

3.审核受理。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处)对通过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受理。

4.材料报送。

1)申报项目经推荐单位初审推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后,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按照属地关系报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汇总本地所有初审推荐的项目并出具推荐函,与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后的纸质项目申报书,于8月19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交相应的附件和证明材料,并保证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纸质材料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电子申请书内容保持一致。

(二)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严格按照《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度省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经营或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

 

项目申报咨询服务方式

 

项目主管处室:

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0931-8533556

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处  0931-8533225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 400-6751236   业务咨询 0931-8817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