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思想智库作用,着力加强对我市带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实际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按照《平凉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2019年7月,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发文启动实施了平凉市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过为期1个多月的积极申报,累计征集各类课题108项。经市社科课题评审办公室审核把关,组织严格评审,对符合课题申报要求的《平凉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等28项课题予以立项实施,其中资助课题12项,自筹课题16项。现就课题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课题组织实施。市列社科项目重大研究课题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市级社科类重大科研项目。全市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选题贴近中心,贴近实际,对于持续推进社科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立项课题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按照课题规划设计大纲尽快组织实施。特别是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对课题组成员在开展研究所需时间、人力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要在项目实施上给予资金配套支持,确保课题顺利实施。

  二、强化课题实施管理。课题推荐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管理,定期督查调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市课题办将适时召开调度会,适时掌握课题实施情况。课题申报单位要尽快通知课题负责人持单位证明、单位正式票据和开户银行账户信息于9月25日前到市社科联办理资助经费拨付手续(资助课题经费先拨付50%,下剩50%在课题评审结项后再拨付)。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资助课题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管理使用既符合有关财务、审计制度和《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又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明确职责版权。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和《申请书》中的承诺,切实负起责任,弘扬优良学风,聚合团队力量,深入调研,潜心研究,按计划进度完成研究任务,力争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应用参考价值高的研究成果和精品力作。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 “平凉市社科项目研究课题”字样,并标明课题编号。市社科课题评审办公室拥有立项课题成果的所有权,可将成果汇编出版,也可以社科直报形式报送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或推荐相关刊物刊发,以上活动无需再向作者告知和支付任何费用。

  四、确保按要求结项。平凉市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结项报送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前。课题组要严格遵守《平凉市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要把研究成果为论文的,必须正式发表;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核心观点必须发表或者得到主要领导批示;研究成果为专著或读本的,必须正式出版,作为衡量课题能否结项的重要标准。否则,不予结项,限期整改。若整改期满后仍不能结项的,是资助课题的必须收回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市社科重大项目研究课题申报。

  课题结项时,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平凉市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简称《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请在“平凉门户网—平凉理论在线—平凉社科”栏目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市社科课题评审办报送有关结项材料。最终结项成果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装订成册,并按下列次序装订:1、《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2、研究成果(书籍不装订);3、立项通知单复印件;4、立项申请书复印件;5、刊物(出版发表作品)复印件;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

  联系人:蒋瑜,联系电话:6466668,15120424389

  地址:文化街29号三楼市社科联办公室

  附:2019年度平凉市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立项通知单

附件下载:2019年度平凉市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课题立项通知单.docx